名称 |
第一创业大岩资本量化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产品代码 |
AE4003 | ||||||
产品类型 |
混合类 |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2亿份(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存续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同时,客户人数不超过200人。 | ||||||
管理期限 |
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10年,在符合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展期条件下可展期。但当本集合计划出现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 | ||||||
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 | ||||||
开放期 |
指集合计划成立后推广机构为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业务的工作日。本计划开放期为2013年12月18日、自计划成立日起封闭3个月后下一个月10日、11日、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依次顺延)及此后每月10日、11日、1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依次顺延)。 | ||||||
临时开放期 |
在需要变更合同及在发生其他必要情况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立临时开放期供委托人申购和/或赎回,管理人设立临时开放期的,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40万元(不含参与费),多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超过部分均不设金额级差。 | ||||||
相关费率 |
1、认购/申购费率:0%; 2、退出费率:
3、管理费率:2%/年; 4、托管费率:0.2%/年; 5、业绩报酬:在委托人退出日、本计划分红日及计划终止日,若持有期计划年化收益率小于6%,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持有期计划年化收益率大于等于6%,则管理人提取一定比例的业绩报酬。具体业绩报酬计提详见本合同第十一部分; 6、其他费用:详见本合同第十一部分。 |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金融衍生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权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A股股票,含且不限于二级市场股票、新股发行等)、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标的股票”)、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的股票(“深港通标的股票”)、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含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契约型开放式、契约型封闭式、上市开放式、交易型开放式及分级基金等); (2)固定收益类资产: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可转股)、可交换债(可换股)、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型基金,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契约型开放式、契约型封闭式、上市开放式、交易型开放式及分级基金等); (3)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4)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商品期货、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5)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债券回购(含正回购、逆回购)交易; 2、投资比例 (1)权益类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比例低于80%; (2)固定收益类(含现金类资产)资产:占计划资产总值比例低于80%; (3)参与证券正回购融入资金余额或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本计划上一日资产净值的10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合约价值(按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多头合约价值与空头合约价值之和计算)占计划资产总值比例低于80%。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计划属于中高(R4)风险等级的产品。 | ||||||
适合推广对象 |
适合且仅能向风险承受能力为C4(积极型)级及以上的合格投资者销售。 |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经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广本计划的机构 |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