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第一创业瑞年1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SV6922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15亿份,存续期规模上限为15亿份。推广期规模上限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期及存续期规模上限,并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本集合计划委托人数量为2人以上(含)200人以下(含)。 |
管理期限 |
本集合计划管理期为三年,若满足展期条件,则本集合计划可展期。存续期内,满足法定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时可提前终止。 |
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 |
开放期 |
由管理人根据本集合计划的运作情况在集合计划存续期间灵活设置并确定,于当次开放参与之前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并披露本次发行的期限分类(6个月1期、2期,9个月1期、2期等,以此类推)。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对于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持有人,其新增参与资金不设最低金额。 |
相关费率 |
1、参与费:无;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率:0.3%/年; 4、托管费率:0.05%/年; 5、管理人业绩报酬:本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业绩报酬、托管费之外的集合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费用,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主要为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也可以投资于现金管理类资产、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2、资产配置比例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资产总值的 0-100%; (2)现金管理类资产:包括现金,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现金管理类工具:占资产总值的0-100%。 (3)商业银行理财计划:占资产总值的 0-100%。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属中风险等级的产品 |
适合推广对象 |
本集合计划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中风险及以上的合格投资者。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