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一创启程定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产品代码 |
一创启程定增2号A份额: S41768 一创启程定增2号B份额: S41769 |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0.33亿份(不含所有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 ||||||||||||
管理期限 |
管理期限15个月,管理人有权提前终止,期满可以展期。 | ||||||||||||
推广期 |
由管理人通过网站发布推广公告约定。 | ||||||||||||
封闭期 |
A份额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封闭,即B份额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B份额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封闭,即B份额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
开放期 |
A份额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设开放期。 B份额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设开放期。 |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 | ||||||||||||
相关费率 |
1、认购/申购费:无 2、退出费: 无 3、托管费:0.1%/年; 4、管理费:1.4%/年; 5、证券交易费用 6、集合计划注册登记费用 7、其它费用 8、业绩报酬 (1)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管理人在委托人退出日或本集合计划终止日对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B份额提取业绩报酬。 (2)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在B份额委托人退出日及本集合计划终止日,若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8%,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大于8%,则管理人对超出8%但小于等于50%部分按20%的比例提取业绩报酬,对于超出50%部分按30%的比例提取业绩报酬 持有期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为集合计划终止时计划单位累计净值; 为集合计划成立时单位净值; 表示集合计划存续的年限(1年按365天计算); 为年化收益率。 管理人业绩报酬计提如下:
Y=业绩报酬; A=每笔参与在上一个发生业绩报酬计提的业绩报酬计提日的资产净值总额。 管理人的业绩报酬的计算和复核工作由管理人完成,托管人不承担复核业绩报酬的责任。由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托管人于收到指令后5个工作日内从集合计划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主要投资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主要为上市公司汉威电子(SZ.300007)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称定向增发股票),闲置资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逆回购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 以上投资品种中,信用债的债项评级必须在A及以上。 投资比例: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占资产总值0-100%; 银行存款、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金、逆回购等,占资产总值0-100%。 | ||||||||||||
风险收益特征 |
A份额属于中风险,B份额属于高风险 | ||||||||||||
适合推广对象 |
A份额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中风险及以上的合格个人和机构投资者,B份额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高风险及以上有投资经验的合格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人网站不时公布的推广机构 | ||||||||||||
批准产品发行或 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