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一创启程量化定增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
产品代码 |
启程定增8号A份额:SG1038 启程定增8号B份额:SG1039 |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含委托人参与资金在推广期间产生的利息所转的份额) | ||||||||||||||||||||
管理期限 |
本产品无固定管理期限,管理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决定终止。 | ||||||||||||||||||||
推广期 |
本计划推广期由管理人通过网站发布的推广公告约定。 | ||||||||||||||||||||
封闭期 |
本计划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
开放期 |
投资者可以办理集合计划参与、退出等业务的工作日。 1、A类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时间 本计划A份额按照发行时间不同,分为A1、A2……、An多个子份额(以下简称“A子份额”),由管理人不定期开放申购,每次开放申购的总参与金额上限、预期收益率和封闭期等要素安排由管理人确定。 2、B份额的参与和退出时间 本计划B份额可由管理人不定期开放申购,每次开放申购的总参与金额上限、封闭期等要素安排由管理人确定。本计划资产净值相对于各A子份额净值之和低于1.3倍(含)时,管理人应开放B份额参与。 3、上述各类份额参与的具体安排以管理人信息披露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管理人有权设立特别开放期办理份额的退出。 |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 ||||||||||||||||||||
相关费率 |
1、认购/申购费:A份额参与费率为0%,B份额参与费率如下:
2、退出费:本计划退出费率为零;委托人持有多笔份额的,分笔计算持有期和退出费。 3、托管费:0.08%/年; 4、管理费:1.5%/年; 5、其它费用 6、业绩报酬 (1)管理人收取业绩报酬的原则 管理人在委托人分红日、退出日和本计划终止日,即业绩报酬提取日,对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的B份额提取业绩报酬。 (2)业绩报酬的计提方法 在B份额业绩报酬提取日,若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8%,则管理人不提取业绩报酬;若持有期年化收益率大于8%,则管理人对超出8%部分按20%的比例提取业绩报酬,对超出50%部分按30%的比例提取业绩报酬。年化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为年化收益率 为委托人所持B份额业绩报酬提取日的累计单位净值; 为委托人所持B份额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累计单位净值,如未提取过业绩报酬则为委托人参与日B份额的累计单位净值; 为委托人参与日B份额单位净值; 为业绩报酬提取日和上一个业绩报酬提取日之间的存续天数/365。 管理人业绩报酬计提如下:
Y=业绩报酬; A=参与计提业绩报酬B份额在参与日的资产净值总额。 |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本计划投资范围包括: 1)、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主要为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或称定增股票); 2)、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各类金融产品,上述金融产品是指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针对特定多个客户的各类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信托计划、基金、基金公司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 3)、本计划可投资股票期权、股指期货、以及融资融券交易,也可以将其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4)、闲置资金可投资银行存款、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券类产品、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逆回购等。 2、资产配置比例 股票(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买卖、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买卖、定向增发):占资产总值0-100%;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主要投资方向的各类金融产品:占资产总值0-100%; 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占资产总值0-30%; 融资融券和出借证券:占资产总值0-100%; 银行存款、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债券及债券类产品、开放式基金、货币市场基金、逆回购等,占资产总值0-100%。 | ||||||||||||||||||||
风险收益特征 |
A份额属于中风险,B份额属于高风险 | ||||||||||||||||||||
适合推广对象 |
本计划的A份额属于中风险产品,适合中等风险承受能力和期望收益水平的投资者;本计划的B份额属于高风险产品, 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高,追求高预期收益的高风险等级的投资者。适合是指产品推广机构或管理人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定与投资者申购份额的风险等级相匹配,该类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 |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