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共盈生源新互联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S49393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亿元(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存续期规模上限为50亿元,同时,客户人数不超过200人。 |
管理期限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为5年,可展期,但当本集合计划出现《管理合同》约定的终止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 |
推广期 |
本计划推广期由管理人通过网站发布的推广公告约定。 |
封闭期 |
指自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不办理参与、退出的工作日,本计划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 |
开放期 |
指集合计划成立后推广机构为委托人办理参与、退出业务的工作日。本计划的开放期设置如下: (1)本计划自成立日起3个月后每月首个工作日课办理A类份额的参与、退出业务,其后两个工作日仅办理A类份额的参与业务,如遇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个工作日,本合同对A类份额的开放期设置另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2)管理人可根据产品运作的实际需要和本合同的约定,设置临时开放期,供B类份额参与和/或退出,管理人设置临时开放期的,应提前在管理人网站公告参与和/或退出安排的具体要求和情况。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多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超过部分均不设金额级差。 |
相关费率 |
1、认购/申购费:0; 2、退出费: 持有期<365天,退出费2%;持有期≥365天,退出费0%; 3、托管费:0.15%/年; 4、管理费:1.5%/年; 5、业绩报酬:在计划分红日、委托人退出日、计划终止日,当委托人参与本计划期间折算的年化收益率低于0%,不提取业绩报酬;当委托人参与期间折算的年化收益率高于或等于0%,提取年收益率大于等于0%部分的20%作为业绩报酬。 |
投资范围及比例 |
主要包括: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到期日在1年以上)、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到期日在1年以上)、债券基金(包括创新基金等)、股票基金的优先级基金、债券逆回购(期限大于7天)、债券正回购等,占资产总值0-100%。 (2)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基金(除股票基金的优先级基金外)、混合基金等,占资产总值0-100%。 (3)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国债期货、证券公司权益类证券收益互换产品等,占资产总值0-100%。股指期货:在任一时点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1倍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政府债券;在任一时点持有的权益类证券市值和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总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总值的10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占用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期)的政府债券,如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则除外。 (4)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期限为7天内(含7天)的债券逆回购、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政府债券、到期日在1年内(含1年)的央行票据等高流动性短期金融产品等,占资产总值0-100%,其中在开放期占资产净值不低于5%。 (5)特别说明: 正回购:集合计划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4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已在《资产管理合同》中同意并授权管理人可以将集合计划的资产投资于管理人及与管理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但在交易完成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书面通知托管人,通过管理人的网站告知委托人,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管理人将在本集合计划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使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以上约定。如因一级市场申购发生投资比例超标,应在申购证券具备调整机会后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如因证券市场波动、投资对象合并、集合计划资产规模发生剧烈变动等因素发生比例超标,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调整机会的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并向管理人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如遇限售期等原因导致相关证券不能交易的,上述时间期限自动顺延至可交易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A类属于高风险等级,B类属于高风险等级 |
适合推广对象 |
高风险等级承受能力的合格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时公布的其他推广机构 |
批准产品发行或 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