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创盈大岩aShares500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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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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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码 |
SEC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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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存续期不设目标规模上限。推广期规模上限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期及存续期规模上限,并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本集合计划的总参与人数为2人以上(含)200人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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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期限 |
本集合计划的存续期限为自成立之日起8年,在符合本集合计划合同约定的展期条件下可展期。但当本集合计划出现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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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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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期 |
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的20日为开放日(如遇非工作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内办理参与和/或退出业务。若自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至最近的开放日不满90天的,则以下一个开放日作为本集合计划的首个开放日。例如若本集合计划成立于2018年7月19日,距离成立日最近的开放日为2018年9月20日,不满90天,则以2018年12月20日作为本集合计划首个开放日。 管理人有权根据本集合计划运作的实际情况、净值表现及其他特殊需要设立临时开放期供委托人申购和/或赎回,管理人设立临时开放期的,应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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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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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认购/申购费),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含认购/申购费),追加资金不设级差。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设置和调整最低参与金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提前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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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费率 |
1、 认购/申购费:
2、退出费:本计划不收取退出费; 3、管理费:【1.5】%/年; 4、托管费:【0.02】%/年; 5、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在一定情况下收取业绩报酬,具体参见本计划资管合同“十三、本计划的费用、业绩报酬和税收”; 6、证券交易费用; 7、与本计划存续期相关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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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本集合计划可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的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类资产、金融衍生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1)权益类资产:国内依法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A股股票,含且不限于二级市场股票、新股发行等)、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标的股票”)、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市场的股票(“深港通标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含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契约型开放式、契约型封闭式、上市开放式、交易型开放式及分级基金等); (2)固定收益类资产: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债、可交换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债券型基金; (3)现金类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4)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 (5)本集合计划可参与债券回购(含正回购、逆回购)交易; (6)若后续相关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则允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中国存托凭证(CDR)的,则本集合计划可以投资于中国存托凭证(CDR),且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对于中国存托凭证(CDR)的投资限制、投资比例和风控指标等具体要求,在投资前将跟托管方沟通确认估值相关事宜。 2、资产配置比例 (1)权益类资产:占资产净值比例不低于80%; (2)固定收益类(含现金类资产)资产:占资产净值比例不超过20%; (3)参与证券回购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40%,参与证券逆回购资金余额不得超过集合计划上一个工作日资产净值的100%,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金融衍生品: I、在任一交易日日终,[股指期货空头合约价值-股指期货多头合约价值-权益类证券市值(股票、股票型基金等)/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出20%; II、在任一交易日日终,(股指期货多头合约价值+权益类资产市值)/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出130%; III、在任一交易日日终,国债期货多头合约价值占资产净值比例不超过30%,空头合约价值占资产净值比例不超过30%。 上述I、II、III项由资产管理人自行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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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属中高风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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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推广对象 |
本集合计划适合合格的专业投资者及风险承受能力为【C4(积极型)】及以上的合格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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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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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管人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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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经管理人委托的、代理推广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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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