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创金稳定收益1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分级 |
本计划不根据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级。 |
产品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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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10亿份,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存续期规模上限,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
管理期限 |
本计划无固定管理期限 |
推广期 |
本计划推广期由管理人通过网站发布的推广公告约定。 |
封闭期 |
本计划除开放期外均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开放期 |
存续期内,本计划每月开放一次,为本计划的开放参与日,投资者可以在开放参与日内参与本集合计划。本计划具体的开放参与时间以管理人网站公告为准。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本计划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
相关费率 |
1、参与、退出费:0%; 2、托管费: 0.05%/年;3、管理费:0.3%/年;4、其他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本计划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可交换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集合计划不直接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等权益资产。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集合计划将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2、资产配置比例 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的80%。本集合计划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集合计划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计划属于中低(R2)风险等级的产品。 |
适合推广对象 |
适合且仅能向风险承受能力为C2(谨慎型)级及以上的投资者销售。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时公布的推广机构等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业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