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第一创业天玑10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类型 |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产品代码 |
SV4828 |
目标规模 |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推广期规模上限不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推广期及存续期规模上限,并在管理人指定网站公告。 本集合计划的总参与人数为2人以上(含)200人以下。 |
管理期限 |
本集合计划无固定存续期。但按照本合同约定出现本集合计划应当终止的情形时,本集合计划将终止并进行清算。 |
推广期 |
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 |
开放期 |
本计划存续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均为开放日,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
份额面值 |
人民币1.00元。 |
最低金额 |
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追加参与金额不设级差。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设置和调整最低参与金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并提前披露。 |
相关费率 |
1、参与费:无; 2、退出费:无; 3、管理费率:0.061%/年; 4、托管费率:0.01%/年; 5、管理人业绩报酬:本计划不收取管理人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集合计划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费用,从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 |
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
1、投资范围 1)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在交易所/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各类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各类债务融资工具(如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集合债券)、以及其他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及投资于上述品种的债券型基金(托管人对此以“债券型基金”大类进行监督); 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同业存款(含同业存放、协议存款等)、货币基金; 本集合计划可以从事债券回购。 2、资产配置比例 前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为资产总值的0-100%; 如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动等证券公司之外的因素,造成集合计划投资比例超标,管理人应在超标发生之日起在具备交易条件的10个交易日内将投资比例降至许可范围内。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资产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集合计划属中风险等级的产品 |
适合推广对象 |
本集合计划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中风险等级及以上的有投资经验的合格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
管理人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推广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产品发行或备案的机构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